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和民办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教师职称改革,现将《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六教人〔2022〕2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学校、教研室、电教馆、民办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二、申报形式
根据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评审。
三、关于乡村教师申报职称倾斜政策
按照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秘师〔2019〕70号)精神,落实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作以下说明:
1.乡村教师在城区顶岗期间,不享受乡村教师职称倾斜政策。
2.乡村教师借调城区期间,不享受乡村教师职称倾斜政策。
3.有离岗创业、脱产进修经历的乡村教师,扣除离岗创业、脱产进修年限,在乡村任教累计满30年(女满25年),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占结构比评聘高一级职称。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
职称评审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对稳定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操作,制定评审细则,公开岗位职数,成立考评组,全面考核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严格执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对申报人提供的所有材料要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坚持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公示申报人所有的申报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评审,所涉及学校校长当年不准评优评先。
(二)加强培训指导
今年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形式,各校要组织申报人认真学习省市相关文件,对照标准条件,安排专人指导协助申报人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工作。单位管理员要对本单位网上材料审核把关,并负责上传《单位公示证明》《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以及《六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或非在编证明)等材料。
(三)严把时间节点
1.9月30日前各单位报送《中小学中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纸质一份,《中小学中职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台账》纸质一式二份,同时报送专业技术人员台账人员变化情况说明。
专业技术人数基数截止2022年9月底,台账人员按岗位等级由高到低填报,2021年评审的中、高级职称(评聘一致)按已聘填报,乡村30年和25年的须备注。
2.10月10日前各单位报送高级教师和高级讲师职称评审一览表电子版。
3.10月15日前各单位报送一级教师和讲师职称评审一览表电子版。
4.个人网上申报:9月21日-10月21日,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单位管理员同时负责完成本单位申报人网上材料审核并提交主管部门。
5.10月30日前各单位报送申报高级教师和高级讲师职称纸质评审材料。
6.11月15日前各单位报送申报一级教师和讲师职称评审纸质材料。
7.11月30日前各单位报送二、三级教师和助理讲师职称评审材料,并报一览表电子版。
8.二、三级教师和助理讲师网上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所有电子版材料统一用Excel制表,报送邮箱:1024023420@qq.com。考评课工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