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一中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强对财务处室的管理,注意硬件建设,财务处室位置设置合理,墙面为砖混结构,门、窗应有防护栅。室内设有保险箱、报警器。
2、专人对财务室进行管理,做好日常安全工作,做到人离灯熄,并关掉其它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锁好保险箱。
3、经常对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4、加强对现金、票据、凭证、帐目、印鉴的管理,按财务规定保存、放置,支票、印鉴分别保管,票据集中严加管理。
5、存取现金,金额达一万元或一万元以上的,至少由2人或2人以上同往,并尽量缩短存、取款时间、路线及注意时间、路线的安全,大额取送款应有保护人员。过夜款项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6、非财务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财务室柜台内。
7、对各类收支帐目,现金、总帐会计必须仔细检查、核对,保证不出差错。
8、保守财务秘密,不当外人谈论经济信息。
9、出纳室、会计室室内严禁吸烟,确保凭证、档案安全。
10、加强对财务档案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档案制度。
舒城一中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