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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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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3   点击数:15937   来源:   撰稿人:黄文圣

 

舒城一中消防安全告知书

 

 

 

为了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构建和谐一中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舒城一中消防安全告知书:

 

一、         校长应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消防职责,实行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         学校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措施。(1)对消火栓给水设施、火灾灭火设施、排烟设施、消防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设施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得存在堵塞、锁闭、遮挡等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现象,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3)对电线路、燃气管道、锅炉房、高低压配电室、电脑机房、各实验室、学生公寓、教室、各功能室、各科室等重点部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

三、         对校园内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危险源,要落实人员值班职守,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及频次,做好巡查记录。

四、         保证灭火器选型合理,配备充足,门卫室、传达室、保卫科等部门应配备灭火器不得少于2具(5公斤ABC类),

五、         单位至少应有两名义务消防队员在校园内值班巡视,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舒城一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

2011年5月1日
 
 
 
 
 
 
 
 
 
 
 
舒城一中消防安全承诺书
 
 
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认真贯彻《舒城一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作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做到课时、教材和师资“三落实”,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做到:(1)严禁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2)严禁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3)严禁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4)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报警按扭损坏的,限期修复;(5)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限期修复;(6)对外出租的校房屋,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立即补办。
 
以上系我校做出的保证,一定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舒城一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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