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学校发展,在对各部门临时工原聘用人员全部清理的基础上,公开招聘临时工。明确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办人民满意教育。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精干高效的原则
严格编制管理,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定编、定岗、定责、定员。
2.优化组合的原则
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实行按需聘用,实现优化组合。
3.按劳分配的原则
坚持工作效益与报酬挂钩,打破平均主义,实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4.公正公平的原则:
坚持招聘“三公开”即:对象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编制分配及工资标准:
岗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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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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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工作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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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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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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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职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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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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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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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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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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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务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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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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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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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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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洁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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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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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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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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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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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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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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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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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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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楼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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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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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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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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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楼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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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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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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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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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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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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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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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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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监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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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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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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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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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待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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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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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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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清运工
|
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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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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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器材保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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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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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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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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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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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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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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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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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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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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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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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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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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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室(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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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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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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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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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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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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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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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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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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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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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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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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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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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校爱岗,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2. 年龄限制在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特殊岗位执行部门自行规定);
3. 身体健康,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安全知识;
4. 同等条件下,学校教职工家属可以优先。
四、岗位要求:
1. 总体要求:
(1)本方案所聘人员身份属临时工,不享受除工资外其他待遇或福利(工资已包括有关值班、加班报酬等)。特殊情况确需额外增加工作量,由各部门报办公室备案记录、统计;
(2)各岗位聘用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协议期间所聘人员如有重大工作失误或不服从安排,学校有权立即辞退。临时工辞职需提前至少半个月告知学校。
(3)工作场所一律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如起火、晾晒衣物、打牌、会客等)。
2. 岗位职责和范围(另见各部门相应的岗位职责)。
五、聘用程序:
1.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本方案和相应的岗位职责、招聘条件;
2.各部门接受报名(填写《临时工招聘信息登记表》)、收验报名材料;
3.各部门组织人员审查资格条件,进行考核考评或面试,拟定录用人员(严格按编制数);
4.各部门上报招聘实施总结,由校长办公会审核和批准录用人员;
5.各部门与录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可以事先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签订协议)。该协议一式三份,上报一份给办公室存档。
六、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在学校党总支、学校行政班子领导下进行,各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分管领导规范实施,严格按程序操作,按步骤推进,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
2. 新聘人员一旦上岗,原聘用人员自然清退。
3. 各部门要加强对录用人员的工作指导和检查。学校将根据各自职责分期对各部门临时工履职情况进行阶段考核,学期末(或年度末)校长办公会将据此讨论发给不同等次的奖励工资,考核情况也将影响下一次续聘。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舒城一中临时工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1年10月22日